臺灣欲租振華7號給太平島送貨
2014-10-13 07:49:41
來源:
人民網(wǎng)
編輯:
國際船舶網(wǎng)
我有話要說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南沙太平島新建碼頭工程,計劃11月5日自臺南安平港將11座巨型沉箱運往太平島,不過承建的“國道新建工程局”雇用的重件運輸船、利比亞籍的權(quán)宜輪振華7號,實際為大陸國有控股的上海振華重工集團所屬船只。由于該船屆時須進出太平島周邊的限制、禁止水域,“國工局”日前呈送此計劃的“進入限禁制水域核準文件”,包括臺“海巡署”、“國防部”等水域管理機關(guān),都不愿批準,只好專案送請“行政院”核示中。
“國工局”發(fā)言人、代理總工程司陳議標證實,該局知道振華7號的陸資背景,但該船為利比亞籍的權(quán)宜輪,強調(diào)目前仍規(guī)劃11月初由該船運送預鑄沉箱前往太平島,“交通部航港局”若核定船運計劃,工作就會繼續(xù)推動。
太平島是中國固有領土,目前由我國臺灣當局實際控制。該島原本只有破爛不堪的棧橋,因此臺當局決定在當?shù)匦陆ùa頭。據(jù)悉,這批預鑄準備送往太平島的沉箱,體積巨大,需要功能、造型特殊的巨型重件運輸船擔負運送任務,運費數(shù)千萬元新臺幣;船務公司尋找船運檔期可配合年底前完成沉箱運送任務的重件運送船,只有振華7號能配合。
臺“海巡署”委由“國工局”開標施作太平島新建碼頭,協(xié)定中曾提示不得租用大陸籍的平臺船。消息人士說,振華7號案已以專案送“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xié)調(diào),等待批示。
根據(jù)大陸方面的資料,懸掛利比亞國旗的權(quán)宜輪“振華7號”,是4萬噸級的特種半潛重件運輸船,船長243.66公尺,屬于上海振華重工集團(ZPMC)下船運公司所有,是我國國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是交通建設公司,該船航速可達12節(jié),續(xù)航力13000海里,掛利比亞國旗,可吊運超長、超重的對象,船艙部分可半潛入水中,以便貨品吊放上船后,再注水浮起恢復原有吃水。
權(quán)宜輪是二戰(zhàn)后海運市場盛行的一種船舶登記制度,多半會登記在巴拿馬、賽浦路斯等國家;因為這些國家開放外國船舶登記入籍,相對于登記在船公司母國,有比較優(yōu)惠的稅率,在成本考慮下,大型船公司都會把船舶登記在有優(yōu)惠稅率的國家。成為權(quán)宜輪另一項好處,是可以雇用不同國籍船員,因為這些國家法令比較寬松,在本國可能需繁瑣的申請程序,但上述國家的船舶可以快速聘請不同國籍船員,且薪水較低,可降低海運成本。